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时间:2017-06-20 09:28:33 人浏览
来源: 橡胶技术网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8.750, 0.00, 0.00%) 公告编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在公司行政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13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本次董事会由沈耿亮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的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保留优秀管理人才和业务骨干,兼顾公司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更灵活地吸引各种人才,从而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制定《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关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是否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相关规定说明如下: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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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3)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4)监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并对具体持有人名单进行了核查后,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因董事沈耿亮、沈凯菲、吴建琴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沈耿亮为董事虞炳仁之妹夫,沈凯菲为董事虞炳仁之外孙女,沈耿亮、沈凯菲、吴建琴、虞炳仁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便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3)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但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6)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信托管理机构;
(7)若相关法律法规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修改和完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有关的其他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开户的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所拟定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董事沈耿亮、沈凯菲、吴建琴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同时,沈耿亮为董事虞炳仁之妹夫,沈凯菲为董事虞炳仁之外孙女,沈耿亮、沈凯菲、吴建琴、虞炳仁为关联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决定将结余募集资金2,600.04万元(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该议案发表了意见,具体内容详见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39)。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6月13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并由监事会主席严宏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全体监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不存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本次拟定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7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持股计划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因监事陆新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因监事陆新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确定的持有人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因监事陆新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6月19日,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建设完成,为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将结余募集资金2,600.04万元(因受利息收入、手续费影响,具体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年3月2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25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社会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2.00元。截至2010年3月29日,本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640,000,000.00元,坐扣承销费和保荐费78,672,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61,328,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5.000, 0.00, 0.00%)股份有限公司桐乡洲泉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1204075929078001168账号内。另扣除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共计13,702,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47,626,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71号)。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2010年第一期,总第四期)和财政部《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10〕25号)规定,发行权益性证券过程中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其他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并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本公司将原用募集资金支付的路演推介费和广告费4,220,900.00元记入管理费用科目,调整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变更为551,846,9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与结余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
根据2010年5月31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以及2013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2,503.59万元投资建设年产600万平方米的PVC/PVG生产线。该项目已累计投入2,503.59万元。
根据2010年5月31日公司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9,600.00万元,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5,000.00万元。
根据2011年1月20日公司董事会三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50.02万元购得公司厂区北侧土地使用权。
根据2011年9月29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根据2012 年10月23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亿元投入年产600万平方米环保节能型橡胶输送带技改项目,该项目已累计投入9,404.61万元。
根据2013年2月26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3,300万元追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100万平方米高强力橡胶输送带生产线项目”的投资额,该项目已累计投入19,613.50万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截至2017年5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如下:
■
四、说明与承诺
(一)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募集资金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成;
(二)公司将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
(三)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2,600.0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2,600.04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最近十二个月内公司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且公司承诺在本次使用全部结余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银河(12.240, 0.00, 0.00%)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理财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一、 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目的及资金来源
在确保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进行投资。在上述投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投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期限在12个月以内(含)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上述投资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
、投资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投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风险
(1)保本型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一定的不可预期性。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理财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三、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操作合法合规、保证日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通过适度的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
、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双箭股份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阶段性较为充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自有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综上,本保荐机构同意双箭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必须为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并不得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六、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81 证券简称:双箭股份 公告编号: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7月6日(星期四)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股东大会届次: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6月1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17年7月6日下午14:00起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5日下午15:00至2017年7月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6月30日
、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会议地点:桐乡市洲泉镇永安北路1538号公司科研中心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关于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6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注:100元代表对总议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进行表决,1.00元代表对议案1进行表决,2.00元代表对议案2进行表决,3.00元代表对议案3进行表决。
四、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附件三),连同登记资料,于2017年7月5日16:30前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部。信函邮寄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邮编:31450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方式以7月5日16: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登记时间:7月5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登记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请参见附件一。
六、其它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桐乡市振兴东路43号商会大厦B座15楼
邮政编码:
联系人:张梁铨、沈惠强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allen00537@163.com,
、出席会议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七、备查文件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投票代码:362381;投票简称:双箭投票。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投票时间:2017年7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7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7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股东名称:
《居民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人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
附件三:
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加会议回执
截至2017年6月30日,本人/本单位持有浙江双箭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拟参加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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