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未能履约演出 拒退1万保证金被诉

发布时间:2013-04-14 21:42:41   人浏览 来源: 橡胶技术网

橡胶技术网 - 五花八门

  人民网北京4月7日电 (记者 李婧) 因签订演出合同后未履约,残疾艺人杨开山将郭美美诉至法院,要求返还履约保证金1万元。杨开山称,郭美美未履约的原因为广电总局“禁令”。

  杨开山起诉称:2012年3月13日,其与郭美美签订演出合同,约定2012年4月28日晚7点,由郭美美和杨开山联袂在济南文化广场举办慈善演唱会,合同约定郭美美演出费6万元,双方约定合同签订时支付一万元履约保证金,余款五万元于2012年4月25日前一次性付清。合同签订后,杨开山给付了郭美美履约保证金1万元。

  杨开山称,2012年4月10日,前广电总局发文不允许网络红人、有丑闻劣迹的人上电视、做嘉宾,由于郭美美曾在网络上炫富,有丑闻劣迹,因此按该规定不能参与4月28日的晚会演出,导致双方合同无法履行。后其向郭美美索要1万元履约保证金,却遭到郭美美拒绝。

  杨开山认为,被告郭美美因不具有演出资格,从而导致演出合同根本无法履行,造成其巨大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郭美美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1万元。

  据悉,北京市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宋妍

分享知识 创造价值!
>更多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首页 | 橡胶新闻 | 橡胶价格 | 市场数据 | 橡胶技术 | 资料下载 | 橡胶文化 | 橡胶标准 | 橡胶制品 | 橡胶管理 | 橡胶展会 | 胶网图片 | 橡胶博客 | 橡胶人才 | 橡胶论坛
联系电话:021-59195925 咨询合作:13524284813 邮箱:loogo@163.com 橡胶技术网为你服务 QQ: 36656166
中国橡胶门户网 Copyright 2006-2015 胶网版权所有  
ICP备案号:沪ICP备14028905号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