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买假币发财 6万人民币换来24万冥币

发布时间:2013-04-14 21:43:07   人浏览 来源: 橡胶技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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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6万人民币换了24万“死人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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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程亚通讯员潘星)俗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昨从武昌区检察院获悉,一心想兑换所谓高仿真假币的张某就被一伙骗子盯上,用24万冥币骗了他6万元“真金白银”。日前,这伙做笼子行骗的“苍蝇”因涉嫌诈骗罪被提起公诉。

  孙某、郭某、刘某、李某等4人均是安徽人,听说有同乡在武汉搞假币行骗“蛮来菜”,便动起歪脑筋。但孙某等人心里明白,买卖使用假币都是犯法的,于是想出一个“掩耳盗铃”的法子:谎称换假币,实则准备冥币;验收时用真币,随后采用掉包计。

  去年11月某天,仙桃人张某打的时,偶遇拼车的郭、李二人。郭某冒充生意人,博得张某信任,双方互留了电话号码。通过交流,郭李两人认定张某就是他们要找的目标。经过几次联络,郭某称手上有台湾产高仿假人民币,验钞机验不出来;还特别送给张某一张50元真人民币,谎称高仿真假币,让张某先回家验用。真币当然验不出问题,面对诱惑,他动心了:约定用6万元按1:4的比例兑换24万元假币。

  交易当天,孙某等4人将事先准备的24万冥币装进密码箱,又准备好2万真币藏在交易室的麻将桌里。张某一到,4人用障眼法,让他用验钞机验真币,随后,快速调包。当张某提着密码箱离去后,孙某等4人也很快逃之夭夭。

  回到家,张某再打开密码箱,顿时“苕了”。一怒之下,他选择了报警,孙某等人被警方捉拿。

  [ 法律点评]

  武昌区检察院检察官提醒:刑法第266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心存贪念和侥幸心理的人容易陷入这种骗局。”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切记不要贪小利,对陌生人所谓的一夜致富、以小换大、天降钱财等骗局要特别警惕。

  (漫画/彭翠琳)        

责任编辑:宋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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